2017年9月25日至27日,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培训班在北京举行,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》,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理清工作思路,明确重点任务,加快推进普查工作落实。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、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出席培训班并讲话。
翟青指出,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,目的是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,摸清当前全国不同行业、领域污染源总体分布和排放基本情况及动态变化信息,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污染源数据信息管理系统,科学系统判断环境保护形势,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定等提供重要支撑。这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翟青强调,要充分认识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,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,加强协调配合,扎扎实实把普查方案落实到位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机制,强化保障,统筹协调推进普查工作。 二要夯实工作基础,加快制定各类污染源技术实施方案及方法,科学完善普查报表制度等,指导各地做好调查准备工作。三要积极开展试点。科学制定试点方案,真正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。四要搞好入户调查。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、培训和管理工作,充分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等手段。五要确保数据质量,严格执行标准规范,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,确保普查数据全面、真实、可靠。六要加强培训,推动形成业务精、作风硬、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普查人员队伍。
翟青表示,自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》以来,各地及有关部门按照及早准备、细致谋划、扎实推进的原则,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,为普查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。下一步,要继续深入落实国务院的部署要求,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,精心组织,密切配合,加快推进普查工作深入开展。要立足地方实际,加强调查研究,推进分类指导,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。要严格落实工作纪律、廉政纪律等各项要求,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普查工作各项任务。
会上,普查办就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解读”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解读”和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编制”等内容分别组织了专题授课。参会代表进行了认真讨论。
来自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(局)分管负责人,相关部门及技术支撑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,共160人参加了培训。